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
事项分类 |
非行政许可审批 |
事项名称 |
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|
设定依据 |
《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》(市政府令183号)第二十二条,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,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 |
审批对象 |
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|
实施机关 |
丰台凯发人才网 |
收费依据和标准 |
无 |
受理方式 |
当面受理 |
受理地点 |
丽泽办公区409 |
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受理 |
办理时限 |
当月申请、当月办理 |
办理科室 |
职工养老保险科 |
申请材料 |
一、正常退休: |
审批流程 |
1、携带材料到职工养老保险科审核档案;2、社保中心办理一次减员、中断预审,打印缴费清单、拷贝社保数据;3、单位打印《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》(一式六份)于职工养老保险科核准;4、医保科办理医疗视同认定,社保中心二次减员,社保支付科办理支付。 |
审查内容 |
?退休资格审查;视同工龄认定;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核准; |
审查标准 |
北京市183号令规定的养老金领取条件; |
批准形式 |
盖章确认 |
有效时限 |
永久 |
咨询电话 |
63258225 |
收集社会意见的方式 |
63258225 |